案件详情:林先生和王先生存在交易往来,原告于2013年,2014年合作期间被客户拖欠加工模具款,林先生当时加工完毕送货给王先生,2015年10月15日,王先生当着林先生的面打了8万多的借条。很多人会问,拖欠五六年的款项还能追吗,基于对方这么多年陆续在付款,还好没有过诉讼时效,林先生也是通过朋友推荐咨询到我们律所这边,沟通清楚能操作就委托我们处理了。
配合资料收集:因为时间比较长,还好林先生有个比较好的习惯,没给钱的客户资料都保管得比较好,所有的送货单资料还在,还有欠条,对方陆续给款的转账记录,评判下来证据没有太大问题,客户也信任我们直接委托我们处理了。
律师建议:法律层面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建议大家注意时效过期,时间长了,证据资料保管有丢失的可能性,而且过了三年诉讼时效,被告出庭说已经过时效了,法院很大可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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