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企业方客户方不过分拖延,供应商及时跟进回收货款问题是原则问题。
莞城销售智能机电设备的鲁总被一家客户拖欠19年10月份-12月的货款,接近11万元,鲁总在年底时间出于支持客户,所以答应在春节前支付完毕就可以了。
但是到今年2月中旬客户都未付款,而且还想继续下订单。账目完全对清楚了,多次催款都未履行承诺付款。鲁总甚至发现客户找到新的供应商供货,用现金买货都不清年底货款。
虽然不担心欠款方的还款实力,但是从他们的付款习惯就知悉不是良好的合作伙伴,而且鲁总的公司也是需要许多资金运转。所以接下来我们不负信任,好好配合材料整理,并做好财产保全的工作申请,争取早点帮鲁总收回货款。
如果您的企业也有类似货款难回收的烦恼,随时联系广东智优律所,我们专业为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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