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程先生经营一家化工品店,和厚街刘小姐常年合作,经常送化工品,刚开始货到付款,交易时间长了变成月结,再合作又变成了60天,慢慢的变成了半年结一次,每次还不清账,但是刘小姐每次都说的很好,让程先生也不好多说。17年7月最后一次合作后就再也没下订单了,程先生催款时刘小姐回复年底一次结清,程先生没有多想,就等年底。可是到了年底,人找不到了,工厂也没有了,电话还能联系回复年后过来就给。再后来就没人接电话,程先生也认为这笔货款泡汤了,直到2020年7月初听朋友说通过诉讼收到了失踪人的欠款,当下找朋友要了我们智优律所电话,大概了解了程先生的证据材料就直接面谈沟通。发现还有几天就过诉讼时效了,程先生的居住证也逾期3天了,分析证据材料都是刘小姐本人签字,且有欠条和送货单,当下程先生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委托我们处理了。电话接通了,当听说是法院的人说不是本人,但是微信支付宝均实名,迫不得已法院公告,最终公告期到了也按时开庭了,法院全额支持我们的诉求,包含利息。接下来就等申请执行了。
案件说明:当感觉有问题的情况下,要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处理,时间长了容易过诉讼时效,证据也容易丢失,早起诉早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