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拖欠货款只有送货单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0-07-15 15:57:54| 阅读:次

无论是东莞还是全国,企业规模总是小的偏多。企业规模小,交易中地位低、制度流程不健全,由此很容易导致在交易过程中,证据资料不完善,往往只有送货单,而且送货单基本上,都是未盖章或盖的不是企业的公章,那这种情况下客户拖欠货款可以诉讼维权,打赢官司吗?

从近几年我们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处理关于货款拖欠的数百个案件来看,如果货款拖欠走法律程序追回,需要证据证明我们确实有送货给到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多数案件当事人送货到客户企业后,仅由仓库管理人员签收,而未加盖公司公章。但因有仓库管理人员签收,就能证明客户已经收了货物。然而实践中又存在欠款客户的仓管人员离职或者否认其员工身份,所以我们在做案件时,会提前找寻确定该员工为欠款方企业员工的相关证据,如该员工的社保购买信息、与该员工的聊天记录、是否收到对方支付的款项、该员工名片等,从而确保案件胜诉。

综上,客户拖欠货款只有送货单,大多数情况是可以胜诉追回款项,具体还要参考谁签字,有无部分对账单、欠条、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发票等。如您有拖欠的货款,可与我们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将免费帮您分析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