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给的支票到期没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15 15:57:54| 阅读:次

东莞开办五金冲压工厂的王总给深圳客户加工模具零件时,客户拖欠王总的货款一直不支付,经王总多次去深圳客户工厂催款,终于在18年12月30再次去客户工厂催款时收到客户开具的21251.7元支票,但王总在19年元月9号去银行兑现时,被银行退票告知出票账户没钱可兑,王总认为该客户在自己多次催款情况下还给自己开空头支票,已无商人诚信可言,于是委托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处理该货款事宜。

    

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根据当事人王总的事实情况描述,帮助其分析合适的处理方案,由于王总持只有的原件,银行退票时开具的广东省票据交换退票理由书,因此智优律师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帮助王总诉讼维权,收回应得的货款,最终对方在法律的强力督促下付款给王总。

 

在此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建议收到支票,商业存兑票在兑现期去银行兑现没兑到钱的朋友,建议您两点:

  • 保留票据原件,因支票或者商业存兑票,持票人在银行兑现时被银行告知出票账户余额不足,而行使民事票据法维权时,法院在庭审时法官是要看证据原件的。
  • 保留银行退票凭证原件,在银行兑现支票或者商业存兑票时银行告知出票方的账户余额不足而不能兑现的,当时需要银行出具退票凭证做为兑现不到钱的证据,也必须是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