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朋友借款是情义,还款自然天经地义
发布时间:2021-03-13 11:03:14| 阅读:次
侥幸心理不可有,朋友借款是情义,还款自然天经地义。
案情说明:委托智优律所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董先生,在凤岗一家电子厂担任生产主管,18年朋友王某联系他并借款8万元,约定借款会在1年之内还清,出于保障,双方签署了借据,当时董先生是在贷款平台贷款借出的,也让王某写了收据,资料齐全。但是王某没有守约,18年一整年未曾还款,甚至逾期一年半时间,最后还直接不接听董先生的电话。
律所介入:这种债务人直接失联的案件纠纷,很多当事人不清楚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推动维权,董先生未联系智优律所前亦是认为无处维权,于2020年10月找到我们分析案件材料以及可行性,目前推动诉讼程序,就等法院配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最后一步工作了。
法律延展:从东莞律师咨询经验看来,纠纷往往产生在熟悉的人之间,本案之所以能够推动处理,是在于董先生借款前端,有法律意识保障自己,让借款方签署借据、收据等,失联尚且可以通过法院公告程序,正常开展维权工作,但是如果证据缺失,对方也失联,那么再想维权也迫于无证据变得无法可施。智优律所再次提醒大家,增强契约意识,前面签署比后面的挣扎补充要稳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