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手房东仅顾经济利益,不惜损害承租人权益,能否维权得看法律意识强弱。

发布时间:2021-05-19 11:05:29| 阅读:次

  案情说明:兰总经营纸箱厂6、7年时间了,一直稳打稳扎,今年年初考虑到租金上涨厉害,所以安排厂房从清溪搬迁到惠州博罗县,匆忙之下跟二手房东签署合同,谈的条件是承租五年,只是合同签署没留意对方出租的资质权限,搬迁到位,正常开展工作,直到原始房东告知搬离才知道,二手房东的承租期仅有三个月。

 

 

  智优律所介入:出租方是否具有转租的资质问题,是目前租赁关系常见纠纷点。因为合同签署不谨慎,原房东也没有计划继续出租给二手房东,最后导致兰总需要重新找了地点进行搬迁,加倍承担搬迁成本,前后花费接近20万,

  后续进展:智优律所的介入,因为一开始签署合同未经审查,我方建议洽谈沟通时进行录音,同时也多次询问二手房东出租资质等问题,经过多番取证,到最后兰总才跟二手房东谈成赔付问题,二手房东承担了一半的搬迁费。智优律所温馨提醒:合同审查在于前,不在于出问题后苦苦纠结无处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