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发布时间:2021-05-28 08:05:18| 阅读:次

  案件详情:黄先生17年通过之前公司领导认识朱先生,从此开始合作手机盖板,前期合作一直比较愉快。可到19年11月开始,朱先生款项就一直有拖欠,到2020年4月,一共未付金额18.9万。追了整整一年,2020年12月22日止还欠13.2万。直到2021年2月黄先生联系到我们,简单了解了案件操作性之后,碍于往日的来往情面,还是给了对方一个月,哪知这一个月对方一分钱没有给,黄先生思来想去还是不能再拖下去,于是联系到我们智优律所委托我们帮他处理这个案件。

  律师处理: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因为交易方没有公司,借第三方公司操作,送货单是第三公司签收,第三方公司跟朱先生又是合作关系,如果我们只起诉朱先生,那么他有可能甩锅给第三方公司,如果我们只起诉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有可能会说朱先生不是他的员工,基于这种情况。我们把两者都作为被告来起诉。

  案件说明:黄先生这种情况,最好把对账单打印出来给到对方签名,如此一来会更容易处理。好在黄先生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强,把所有聊天记录保留,及时微信对账。